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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华网】公安部培训警用航空飞行员 将形成直升机警用航空队伍
发布时间:2009-09    点击数:

  新华网天津9月8日电(记者张建新)公安部首次培训警用航空飞行员,9月7日,首期学员培训在中国民航大学开班。

  来自全国警用航空部门8个单位的13名学员参加了本次培训。培训学员从在职干警中严格选拔产生,至少为本科学历。首先在中国民航大学完成为期半年的航空理论学习,然后进行1年上机操作,通过“4+1.5”性质的学习,取得由公安部认证、相当于民用航空商业驾驶执照的许可后,即可成为首批由我国公安机关自行培养的警用航空飞行员。

  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主任陶军生介绍,我国警用航空目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,国家于2003年正式确定了警用航空器的属性,随后成立了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。警用航空在执行空中巡逻、跟踪追捕、疏导交通、抢险救灾等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,显示了警用直升机快速反应、机动灵活的特点,目前正朝着正规、有序、稳步的方向迈进。

  我国公安系统现已拥有近30架直升机,设有13个航空队,在建10个航空队,未来3—5年将形成50架左右直升机的警用航空队伍。但警航队伍当前在人员培训、建章立制、管理模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。

  陶军生表示,警航飞行员培训是警航队伍素质提高的基础,本次培训是公安部自建部以来的第一次,他们将通过与中国民航大学的合作,形成制度化的培训机制,探索出一条警航人才培养的新路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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